公告主題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05學年度獎學金」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2017-09-16 13:34:02
內文 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收件期限至9月27日(三)止,請符合資格同學備齊文件儘速提出申請,申請資格及應備文件如下:

申請資格:
申請本基金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105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二)105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
(三)105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
(四)本校無指定分配項目,同學只能就未指定學校提出申請,每項本校最多只能申請3人,以成績高者為優先。

應備文件:
(一)本基金會105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每項獎學金請填寫1份,檢附資料黏貼或裝訂於申請表附表)。
(二)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三)該學位學程105學年度上下學期或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1份(於其他學年度選修體育者,一併檢附該學年度成績單)。
(四)該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之證明文件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1份(各項獎學金指定條件不同,詳參本基金會105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分配表)。每位學生最多得申請2項獎學金,最多以獲配1項獎學金為限。
相關網址
檔案下載 名額分配表 201709161650380.pdf
常見問題 201709161650381.pdf
申請表 201709161650382.pdf
申請條件公告
熱門度 150
@ 道明中學 資訊中心 製作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