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6年度中華民國公私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創作競賽」
公告單位
教務處 教學組
2017-06-19 14:18:20
內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57064號函辦理。
二、計畫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參加對象:106學年度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二)報名方式:請有興趣參加之學校將報名表(如附件)核章後,於106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公文交換至本局國中教育科,並致電確認無誤,俾完成初步報名手續。倘報名超過5隊時,由本局優先推薦本市105學年度生活科技競賽(創意競賽類)得獎學校;獲得本局推薦之參賽學校,請於106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至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學校首頁(http://www.ctjh.ntpc.edu.tw)進行網路報名。並於二日內電洽承辦人(電話:(02)22518007分機224梁智勇組長、分機223蔡勝安組長)確認完成報名。
(三)競賽時間:106年12月9日(星期六)。
(四)競賽地點:新北市立江翠國民中學(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學生活動中心。
(五)創作競賽題目:已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網頁「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tahrd.ntnu.edu.tw,請逕行下載參考。
三、獎勵:
(一)學生部分:獎項、名額與內容如下:
1、第一名一隊、第二名二隊、第三名三隊(獲獎隊伍獎座各乙座、獲獎學生得獎證書各乙張)。
2、佳作四隊、創意獎一至三隊、精品獎一至三隊(獲獎學生得獎證書各乙張)。
(二)指導教師部分:獲獎隊伍之指導老師,發給獎狀並由各縣市依權責進行敘獎。
(三)學生獲頒之獎狀加註:不作超額比序資料或相關升學採計之用,各校各組參賽學生另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頒給參賽證明,以資鼓勵。
四、比賽當日(106年12月9日,星期六)請假事宜,指導教師部分請惠予公(差)假登記;學生部分請學校本權責辦理。指導教師於比賽結束後,六個月內核實辦理補休(課務自理)。
五、參加比賽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科目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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