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轉知「嘉義市105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及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補助就學費用」申請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9-19 08:24:14 |
內文 | 一、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照顧就讀嘉義市(以下簡稱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本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身心障礙學生: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低收入戶子女:係指本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之子女或低收入戶學生。 (四)就學費用:指學費、雜費。 三、凡就讀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設籍本市低收入戶子女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具有學籍且於法定修業年限內,其前一年度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得申請就學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子女得免附家庭所得證明)。 四、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就學費用每學期補助標準如下: (一)低收入戶子女或身心障礙程度屬極重度及重度者:補助新台幣五千元。 (二)身心障礙程度屬中度者:補助新台幣三千元。 (三)身心障礙程度屬輕度者:補助新台幣二千元。 五、相關規定及表格請至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網址http://www.cy.edu.tw/特殊教育科-各式表單下載。 六、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市聯絡人:陳貞夙小姐,電話:05-2254321#333。 七、本案校內申請時間至105年10月6日(星期四)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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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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