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 申請表件,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05年9月30 日前提出申請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8-31 10:58:06
內文 一、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
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
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
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前項各款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送本府彙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rt560907@gmail.com)。
相關網址
檔案下載
熱門度 116
@ 道明中學 資訊中心 製作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