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桃園市政府辦理「桃園市105年度第二梯次(10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原住民族子女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8-31 10:10:47 |
內文 | 申請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連續滿四個月以上,就讀國小以上至大專院校,具有原住民族身分之在學學生。 申請方式及期限: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學校於本(105)年10月7日前彙整函送(請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五)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期限:105年9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 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該局教育文化科洪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轉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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