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教育部辦理105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案學分班」
公告單位
教務處 教學組
2016-05-30 21:45:09
內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071229號函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本(105)年度本專案學分班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1,本案辦理相關重點如下:
(一)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12所師資培育大學。
(二)招生班別:「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
(三)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確認得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見附件2。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25至50人為原則,未達25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上課時間為寒、暑假與學期間週末及夜間等時段為原則,依各校規劃為主。
(六)開班地區、開班學校、修業總學分數及承辦人聯繫資訊:請參見附件1。
三、薦送作業流程與相關事項:
(一)請貴校填寫薦送報名表(附件3),於105年6月3日(星期五)前函送本局(報名中國文化大學(表演藝術、輔導活動、家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教育)者請於10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函送薦送報名表),並將電子檔寄至電子信箱:beyoung@kcg.gov.tw。
(二)請貴校確實依附件2之條件原則薦送。
(三)修業之教師限報名一間學校,請勿重覆薦送。
四、經費補助原則: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經開班學校錄取之教師須簽立切結書(附件4)並繳交新臺幣1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切結書請教師於錄取後配合各開班學校填寫,並將切結書乙聯免備文逕送至本局國中教育科。。
五、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各開班學校網頁。
     
請有興趣教師報名參加。
相關網址
檔案下載 105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開班一覽表 201605302145090.pdf
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之薦送對象、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 20160530214509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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