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南投縣104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 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就學減免申請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4-11 17:06:23
內文 本案申請資格:
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星期六)止,校內申請作業至105年4月22日(星期五)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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