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轉知臺南市104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3-22 18:02:27 |
內文 | 一、本案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20日(星期三)止。 二、申請資格:凡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在臺灣地區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不含研究生、夜校生、補校生、公費生、在職進修學生、實習生、延畢生、一年級上學期新生)。 三、申請方式及配合事項等相關事宜,請詳閱臺南市政府函之說明二至十二暨「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 四、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成淑慧小姐、電話:(06)2991111#8329、電子郵件:tn581@tn.edu.tw。 |
相關網址 | 無 |
檔案下載 | 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 201603221802270.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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