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南投縣政府104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暨低收入戶學生就學減免(補助)學雜費申請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2-18 15:19:09
內文 一、補助對象: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低收入戶學生,設籍南投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程序:如有符合條件之學生,請申請人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後,於105年3月14日前將申請表、相關證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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