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起至105年3月20日(星期日)止接受申請。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註冊組 2016-02-05 11:14:13 |
內文 | 主旨:函轉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書、導師證明、申請學生清冊及校內檢核表(如附件)各乙份,本案104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自105年2月20日(星期六)起至105年3月20日(星期日)止接受申請,請惠予公告周知並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月28日中市教中字第1050006779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申請方式及配合事項等相關事宜,請詳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之說明三至六暨「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田宜加小姐、電話:(04)22289111#54209、電子郵件:yijiatian@gmail.com。 |
相關網址 | 無 |
檔案下載 | 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201602051114130.doc
申請書 20160205111413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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