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中華民國選拔參加日本第四十六回世界兒童畫展」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設備組 2015-06-30 07:52:38 |
內文 | 1 指導單位:教育部、外交部、文化部。 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 3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日本美育文化協會、(百點牌)飛龍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高雄市彌陀國小 4 目 的: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國際性世界兒童美術教育展。 提倡青少年正當娛樂,提高美術教育水準。 5 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6 參加作品: 內容:不拘。 繪畫媒材:含水彩、貼畫、水墨、版畫、線畫等。(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格:限四開(55公分×40公分),水墨畫(貼在襯紙上由參加者自裱),各類作品均不裝畫框。 7 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團體件數不限。 8 標籤各校自備,以中文貼於作品背面(請按附表格式,一張實貼,一張浮貼) 1畫題 2姓名 3性別 4年級 5年齡 6學校 7縣市及校址 8指導老師 9 評選方式:聘請各地區美術教育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選出各類最佳作品送往日本大會評選 10 大會收件:日期:104年10月15日以前 地點:高雄市彌陀國小(827高雄市彌陀區中正路213號) 11 奬 勵: (1) 特優選六00件發給奬狀,並選送日本參加國際兒童畫展(得視水準錄取件數)。 (2) 優選獎六00件發給奬狀,視情況選送國外參加國際兒童畫展。 (3) 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政府依權責給予敘獎。 12 (1)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模仿及成人加筆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者並追究其責任。 (2)一律以就讀學校名稱送件(非立案之私立學校,幼兒園不予評審)。 (3)參加之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有出版、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權利。 (4)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 13 標籤格式:(各欄請用正楷填寫清楚)※為免錯誤,請一律用下表格式。 本簡章可由高雄市彌陀國小http://www.mtp.ks.edu.tw 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http://www.kaearoc.org.tw 公布欄下載電子檔。 |
相關網址 | 無 |
檔案下載 | 活動辦法 201506292352380.docx
|
熱門度 | 127 |
@ 道明中學 資訊中心 製作維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