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雲林籍百萬清寒績優子女獎助學金 |
公告單位 | 學務處 訓育組 2012-11-23 00:00:00 |
內文 | 一、依據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101年11月14日雲鄉文 教基會吉字第10100042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與資格:凡雲林縣鄉親學子或旅居全國各縣市雲 林籍鄉親子弟(親/子憑身分証P字號認定),現就讀全國 公私立高中(職)及專科大學在學學生,家境清寒,且各 科成績符合下列申請資格標準,未接受其他公私立機構獎 助學金補助者,得申請審頒獎助;惟年滿25歲(含)以上 之研究所以上學生、延修學生、公費學生、軍警校學生、 推廣教育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生及進修學生皆不列 入旨揭辦法之助學對象。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80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者。 (二)操行成績80分(甲等)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身心 障礙者不在此限)。 (三)單位學校特案推薦,衡顧符合「清寒」、「績優」並列 證具體事證者。 三、獎助名額與金額: (一)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40名,每名 獎助新臺幣10,000元整。 (二)大學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30名,每名獎 助新臺幣20,000 元整。 (三)特殊境遇組:由高中職組、大學組各別評選1名;高中 職組特別扶助新臺幣30,000元整,大學組特別扶助新臺 幣50,000元整。 四、申請文件: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証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基金會將視 為無效件處理;但經該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 有效件處理。 (一)2013年【勤樸獎】獎助學金申請書(如附件;浮貼2吋 半身近照1張)。 (二)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邊應加簽『與正本相符 』並蓋私章)。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四)前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 (五)持有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簽證清寒證明者( 村里長證明無效) (六)清寒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如為身心障 礙或傷殘者請提供手冊,特殊傷病者請提供重大傷病卡 或醫療診斷證明書。 (七)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 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八)簡易生涯規劃(文長800字為原則,略述家庭背景、個 人成長『涵括未來讀書升學規劃、抱負、獎助學金應用 方向』… 等) 五、申請要點所稱【特殊境遇】係指具下列條款之一者: (一)因父、母或主要經濟負擔者突遭變故、罹患重大傷病、 身心障礙或失蹤,以致家境清寒勉強維持生計者。 (二)家境特殊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扶養人口眾多且家庭 成員中有巨額醫藥花費並需負擔家計者。 (三)具有上述兩點條款者,必須檢附特殊清寒證明文件:低 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 醫療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六、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01年12月22日(星期六)止。( 郵戳為憑,請把握時效,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歉難受理) 。 七、請將申請書暨相關附件、佐證資料備齊並裝訂成冊(影本 應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遞送或掛號郵寄該基金 會秘書處彙辦,會址:24162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8號3 樓之6;所需資訊與申請表格亦可由該基金會網站(http: //www.yunlintcef.org.tw)下載自行下載運用。 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會徐美玉秘書處詢問,電話02-29818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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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 附件1 2012112325786.pdf
附件2 2012112325994.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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