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題 | 轉知:高雄市2025「Maker創意發明競賽」 |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設備組 2025-07-28 15:12:37 |
| 內文 | 一、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學生。 (二)競賽時間: 1、網路報名日期:114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 2、紙本送件日期:114年9月17日(星期三)至9月18日(星期四)。 3、複賽作品發表:114年11月16日(星期日)。 (三)參賽人數: 1、創意想像類:每位參賽者以報名1件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2、創意作品類:每隊參賽者人數最多為3人,每位參賽者最多可參加2隊,得跨校跨學級(不同教育階段別或年級)組隊,惟不同學級組隊時,以較高學級的學生為報名組別,例如:隊伍中有一位國小生、一位國中生及一位高中生,則必須報名高中職組。 3、指導教師:為國小、國中、高中職現職教師,並以本市教師優先為原則,至多2名,得跨校組隊(且至少有1名為參賽學生所屬學校之主管或教師)。 4、報名表第一位學生應為該組別最高年段,且第一位指導老師得與第一位學生同校。截止報名後,不得更換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姓名。如有特殊情況,得由主辦單位專案處理。 (四)作品規格: 1、創意想像類:參賽作品統一繪於B4圖畫紙(38公分*27公分),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勿用素描、剪貼及電腦繪圖方式參賽,不需裝裱切勿華麗,亦不接受立體作品。 2、創意作品類:作品本身之長、寬皆不得超過90公分*60公分(高度不限)、重量不得逾10公斤(若發明品本身超過上述限制,參賽者可利用模型代替之)。 3、主承辦單位不再提供現場用電,敬請各隊伍務必自行準備備用電源(建議使用電池或行動電源)。 4、初審階段僅需將作品拍照或掃描呈現於作品說明書上。 (五)重要注意事項: 1、指導教師參與複賽說明會、帶隊參加複賽發表,當日以公假登記出席(課務自理);如遇假日,可依實際參與時間於二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2、參賽作品之報名表及作品說明將不歸還,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原始檔備份。 3、參賽表件(報名表及作品說明)僅限使用迴紋針夾併。 二、本計畫專案聯絡人:勝利國小電話07-5522541,教務主任(分機711)。 |
| 相關網址 | 無 |
| 檔案下載 | 202507281512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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