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轉知: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辦理「114年度補(捐)助民間團體或學校推廣綠色化學公開徵求案計畫」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設備組
2025-03-28 17:14:57
內文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8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9387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4月15日(星期二)止。

(二)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

(三)參加對象:民間團體或學校(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

(四)徵求主題:

1、規劃辦理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學分教育課程(優先主題)。

2、辦理應用或建置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教材、動畫、繪本、桌遊,或辦理研習、教育推廣、競賽等活動。

(五)推廣對象:學校師生、一般民眾及原住民族(辦理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之教育課程者優先)。

(六)範疇:

1、應用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於107至113年建立之綠色化學教材或參考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教材,規劃以學期為單位至少2學分之教育課程(須包含綠色化學應用與創新獎得主之講座或實地參訪),說明適合推動之時程,並進行試教或研習並蒐集回饋意見。

2、應用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於107至113年建立之綠色化學或參考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教材、動畫、繪本、桌遊等進行教學或研習等推廣。

3、以綠色化學12原則配合環境部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為主題開設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課程、編撰教材、教案、設計實驗、辦理演講、營隊、競賽及相關教學活動。

4、參考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全球資訊網主題專區及國際(如瑞典、丹麥)無毒家園相關資料編撰與綠色化學或無毒家園相關之教育推廣活動,包括編撰教材、教案以及設計動畫、繪本、桌遊等。

(七)案件數及額度:

1、每案上限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總經費120萬元。

2、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得依案件實際申請情形及審查結果,於各主題總金額內,調整補(捐)助案件核定之數量及金額。

三、如有公開徵求案相關問題,請洽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李技士,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11,E-mail:yusyuan.li@moenv.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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