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高雄市教育局113年度防災教育學生多元展能創作徵選 |
公告單位 | 學務處 教官室 2024-06-18 10:34:51 |
內文 | 壹、為使學生發揮獨特創作能力,展現多元才能於防災教育宣導,本局特辦理旨揭計畫,讓學生透過創作過程,深入瞭解各項天然及人為災害之預防及應變作為,期達防災教育與宣導之目的,藉以推廣全民防災之觀念。 貳、本活動承辦單位、參與對象及活動時間簡述如下: (一)承辦單位:高雄市立杉林國民中學。 (二)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 (三)徵選類別:區分「影音組」及「平面宣導組」2大類別;各組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等三組競賽。 (四)作品繳件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四、競賽獎勵:依徵選類別區分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各組分別獎勵: (一)競賽類別-影音類: 1、特優團隊1隊,禮券各隊五千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2、優等團隊2隊,禮券各隊三千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3、甲等團隊3隊,禮券各隊一千二百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4、佳作團隊5隊,禮券各隊六百元整,該組學生獎狀各乙紙。 (二)競賽類別-平面宣導類: 1、特優1名,禮券每名三千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2、優等2名,禮券每名二千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3、甲等3名,禮券每名一千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4、佳作5名,禮券每名三百元整,學生獎狀乙紙。 (三)指導老師:特優、優等獲獎學校指導老師嘉獎貳次;甲等、佳作獲獎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五、注意事項: (一)實施計畫附件2作品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為創作者及指導老師每人各填一份,如同一指導老師指導1件以上作品,請依各項作品分別填寫授權同意書。 (二)同一競賽類別指導老師獲1項以上獎勵者,以最高額度敘獎。 六、聯絡人: (一)杉林國中高校長(電話:07-6771108分機10)。 (二)總務處事務李組長(電話:07-6771108分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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