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 轉知:「高雄市113年校園菸害防制教育種籽教師培訓宣導實施計畫」 |
公告單位 | 學務處 衛生組 2024-02-23 09:22:58 |
內文 |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13年2月19日高市衛社字第11331703500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青少年菸害防制工作,提升校園內菸害防制業務相關人員專業及教學能力,進而運用於菸害防制業務推展與宣導,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菸害防制教育種籽教師培訓研習: 1、時間:113年4月19日(星期五)13:30-17:30,共4小時。 2、地點:高雄市政府衛生局4樓會議室(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4樓) 3、活動對象:任教(職)於高雄市公私立各級學校之教職員、護理人員、教官、社工等菸害防制推廣、教學、輔導相關人員。 4、報名期間: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或額滿為止。 5、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 (2)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教職員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4212716)。 (3)其他身份者請至網址「bit.ly/菸害種籽教師培訓」報名。 6、其他身份者請至 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https://www.beclass.com)報名(站內搜尋:113 年菸害防制校園種籽教師培訓研習課程)。 7、本課程申請教師在職專業進修研習積分、衛生福利部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8、請貴校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 (二)113年校園菸害防制宣導申請 1、以學校為申請單位,每校可申請1-3場,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宣講單位,每場宣講時間依各級校每堂課授課時間不同:國小至少40分鐘、國中至少45分鐘、高中至少50分鐘,總場次100場,額滿為止。 2、每場補助講師費新臺幣1,000元,宣講講師(需符合本計畫講師資格)需簽立「講師費領據」(附件二),不得與戒菸諮商輔導班計畫講師費及無菸校園計畫講師費重複支領。 3、每場由衛生局提供10份有獎徵答宣導品 ,宣講後請對學生實施菸害防制認知問卷。 4、有意願辦理者,請於113年3月31日前將「校園菸害防制宣導申請表」電子檔寄至 khgame0100@gmail.com進行申請,俾利後續作業。 四、檢附「113年校園菸害防制教育種籽教師培訓宣導實施計畫」1份,計畫相關附件電子檔請至網址「bit.ly/種籽教師」下載。 五、如有旨案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局社區心衛中心吳專案助理,連絡電話:07-7134000轉分機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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