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轉知:苗栗縣政府111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告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2023-02-17 09:28:40
內文 ★本校校內申請收件截止日:112.03.13(一)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2 年 2 月 13 日府教務字第 1120046055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2 年 3 月 1 日至 112 年 3 月 30 日。

三、申請對象: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及苗栗縣中等學校,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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