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題 | 轉知:高市教育局檢送「2021年高雄市特教生藝術創作聯展」 |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教學組 2021-05-27 15:26:26 |
| 內文 | 說明: 一、依據「2021年高雄市特教生藝術創作聯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發掘特教學生之藝術才能、創造個人優勢能力,增進社會對於特教學生瞭解、開拓特教生職場生涯多元可能性,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案計畫摘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含國立學校)。 (二)參賽作品:分為「繪畫」及「陶藝」二類。 (三)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2日(星期五)止。 (四)評分方式分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4組,每組獎勵方式如下: 1、特優4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幀。 2、優等4名:獎金1,500元及獎狀乙幀。 3、甲等8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4、佳作20名:獎金500元及獎狀乙幀。 5、入選20名:獎狀乙幀。 (五)作品收件注意事項: 1、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2、作品應為學生個人創作,如經檢舉(檢舉人必須使用真實姓名,提供正確聯絡方式,並檢附具體事證,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為臨摹、抄襲或為他人加筆之作品,應交由評審委員會決議。於評選前經判定有上述情形者,不予評選;如於評選完成後,經判定為上述情形者,該得獎者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金及獎狀,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3、每一種創作類型(陶藝、繪畫)每人限各送一件作品參賽,每件作品需單獨裝框,且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 4、參賽作品請裝框完成後,親送至楠梓特殊學校教務處設備組曾景蘭組長,電話:07-36420075轉分機115,傳真:07-3642645;送件人員如遇上班時間准予公假,教師課務自理。 5、參賽作品相關資料電子檔(含報名表word檔、作品照片JPG檔、身障手冊或鑑定證明及報名表與版權授權書簽核章PDF檔),請上傳至報名google表單網址:https://reurl.cc/DvOpWm。 6、請務必單獨上傳一張參賽作品的相片[jpg檔,請在相片未裝框前拍攝,且建議相片像素不得少於870萬(或是2480x3508以上) 及解析度不得少於180dpi],以上作品及資料於110年7月2日前繳交完成。 四、如有疑問,請洽本市立楠梓特殊學校教務處設備組曾景蘭組長 ,電話:07-3642007轉分機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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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案下載 | 202105271526260.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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