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總統令--修正學校衛生法
公告單位
學務處 衛生組
2021-02-01 13:19:04
內文 學校衛生法修正第十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公布
第 十三 條
學校發現學生或教職員工罹患傳染病或有造成校內傳染之虞時,應會同衛生、環境保護機關做好防疫及監控措施;必要時,得禁止到校。
為遏止學校傳染病蔓延,各級主管機關得命其停課。並應協助學校備置適當之防疫物資。

相關網址
檔案下載
熱門度 54
@ 道明中學 資訊中心 製作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