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109年度應邀赴韓國教育交流參訪活動-學生團」遴選
公告單位
教務處 國際文教中心
2019-10-05 17:41:25
內文 (一)日期:109年2月8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三),共5天
4夜。
(二)經費:參訪者機票及在韓食宿、交通由邀請單位負擔;
參訪者自付零用、購物、護照費用,保險費由參訪者於國內自行付費加入旅遊保險,以保障自身安全。
(三)基於平等互惠及國際交流禮儀,獲遴選參加109年度應邀赴
韓國教育旅行參訪交流活動之學生需配合學校安排接待
(四)有意參加者,請務必於108年10月21日(星期一)前,依實施計畫完成報名程序,並將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等相關資料(以郵戳為憑)寄至承辦學校-臺中市私立新民高級中學(地址:404臺中市北區健行路111號);如有疑義,請逕洽臺灣國際教育旅行聯盟總學校承辦人簡先生(電話:04-22334105#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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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下載 109109赴韓參訪學生團遴選報名簡章 201910051741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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