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題 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公告單位
學務處 教官室
2019-03-05 10:06:54
內文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08年2月20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164627號函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本次修正業將「恰特草」列為第二級毒品、「卡痛」列為第三級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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