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題 | 108年教育局頒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事宜 |
| 公告單位 | 人事室 人事室 2019-01-31 10:15:49 |
| 內文 | 說明: 一、教師(兼、代均不計)自取得合格教師證後任教年資(含他校)需連續服務不中斷(中斷前年資不計)。年資計算至108年7月31日止。 (一) 滿40年(68/08/01-108/07/31)請頒獎狀(金),經初查計有:黃美鳳 老師。 (二) 滿30年(78/08/01-108/07/31)請頒獎狀(金),經初查計有:鄒奮起 老師。 (三) 滿20年(88/08/01-108/07/31)請頒獎狀(金),經初查計有:方逸琳、陳慧珊 老師等2員。 (四) 滿10年(98/08/01-108/07/31)請頒獎狀(金),經初查計有:段友旋、蔡曉婷、王慧芳、王清慧 老師等4員。 二、請各位老師可自行精算個人任教年資,若有疑義請於2月12日前速洽本室523校對,俾免有遺珠之憾。 |
| 相關網址 | 無 |
| 檔案下載 | 201901311015490.pdf
|
| 熱門度 | 350 |
| @ 道明中學 資訊中心 製作維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