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校園防疫滾動修正 【新制規範】
COVID-19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者,採自主健康管理免隔離政策,教育部建議輕症或無症狀學生及教職員工,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要到校上課上班,期間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解除自主健康管理者無須快篩即可返校。 在假別規定方面,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3/20起, 輕症不通報不居隔 - 校內快篩數量充足仍可繼續申領。班級若有確診個案,請至學務處簽領,由導師協助發放給「與確診者脫口罩互動15分鐘以上或有症狀有疑慮」,返家後篩檢,導師不須確認快篩結果。
- 如因確診需停餐 ,將依照總務處停餐相關辦法辦理,請導師填總務處停餐申請表。班級消毒洽總務處。
- 因確診需缺席學校重大考試者,請依本校考試規則辦理病假申請缺考(檢附醫院證明),若到校參加考試,將安排特殊考場應試。
【4/17後調整防疫措施摘要】 - 口罩:室內外皆自主配戴口罩(不強制配戴),但健康中心仍應戴口罩。4/17起搭乘公共運輸工具調整為建議配戴口罩。因教學課程需求,可取得師生共識,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 快篩:由「應發放一劑試劑給密切接觸者」改為「密切接觸者若有需求可向校方領取一劑」;
- 宿舍:住宿生於宿舍內自主配戴口罩,尊重其意願。
- 期滿不用快篩即可返校。學生若仍有症狀、有疑慮,可續請防疫假,導師須與總務處聯繫延長停餐。
- 環境消毒、教室保持通風、體育與實驗器材消毒等常規性防疫工作,仍維持不變,請落實清消。
- 有症狀請勿到校,儘速就醫;再次宣導:學生身體不適或有確診疑慮,請學生返家後進行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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